国务院:对上海自贸区内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企业,建立补偿机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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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:对上海自贸区内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企业,建立补偿机制
2023-12-07 17:14:00
12月7日,国务院印发《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》(下称“《总体方案》”),明确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规划范围内,率先构建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,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、积累新经验。
  《总体方案》明确,将推动相关“边境后”管理制度改革。
  其中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,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,对国资监管机构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、股权多元化的国有全资公司,实施有别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管理新模式,规范股东履职程序,发挥好股东会作用。
  上海自贸试验区内指定专营企业购买、销售货物或服务时,应依照商业考虑进行决策。
  对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企业,建立科学合理、稳定可靠的补偿机制。
 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,持续完善、规范信息披露程序,加强对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类指导,推动国有企业控股或参股上市公司提升治理运作的规范化水平。
(文章来源:澎湃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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